雪榕生物: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6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7.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宁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宁雪榕”)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毕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澳门分行”)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合作协议书》(合同编号:建贵毕节跨境风参(2023)02号),鉴于威宁雪榕经营周转需要,建设银行澳门分行作为风参方向威宁雪榕提供美元686万元整的融资本金,建设银行毕节分行作为风参发起方在该跨境融资业务中对建设银行澳门分行承担第二性保付责任;同时,公司与建设银行毕节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贵毕节风参最高额保证(2023)第94号),由公司为
威宁雪榕在前述《中国建设银行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合作协议书》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被担保方威宁雪榕于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议的已提供尚在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生效前的2023年度担保余额 | 本次使用的2023年度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生效后的2023年度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生效后剩余的可用2023年度担保额度 |
公司 | 威宁雪榕 | 100.00% | 77.06% | 15,000 | 0 | 5,000 | 5,000 | 10,0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宁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月15日
3、注册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开发区五里岗产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郑伟东
5、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威宁雪榕100%股权
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在生物科技领域从事食用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食用菌种植、初级加工、包装、深加工;金针菇、蟹味菇、杏鲍菇、香菇、白灵菇、双孢菇、茶树菇一、二级菌种的自产自销;工程建设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自有厂房出租;货物进出口业务。)
8、威宁雪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66,437.21 | 64,632.97 |
负债总额 | 53,022.33 | 49,803.18 |
净资产 | 13,414.88 | 14,829.79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1-9月 |
营业收入 | 41,312.63 | 34,073.86 |
营业利润 | 1,182.72 | 1,287.97 |
净利润 | 508.10 | 1,282.64 |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9、威宁雪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行
3、债务人:威宁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1)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中国建设银行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合作协议书》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如果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保证人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3)《中国建设银行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合作协议书》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中国建设银行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合作协议书》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中国建设银行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合作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中国建设银行
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合作协议书》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7、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中国建设银行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合作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建设银行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合作协议书》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宜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为371,295.8万元(其中包括67,000万泰铢,以2023年12月末汇率折算)(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123,108.8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23%、75.72%。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威宁雪榕与建设银行毕节分行、建设银行澳门分行签署的《中国建设银行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合作协议书》;
2、公司与建设银行毕节分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