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7.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进展之一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榕”)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长交银1524A00310号),鉴于长春高榕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通银行作为贷款人向长春高榕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长交银1523D062100号),由公司为前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进展之二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雪榕”)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GDK131800120240010),中国银行作为贷款人向广东雪榕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BZ131800120240009),由公司为前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被担保方长春高榕、广东雪榕于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议的已提供尚在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生效前的2023年度担保余额 | 本次使用的2023年度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生效后的2023年度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生效后剩余的可用2023年度担保额度 |
公司 | 长春高榕 | 100.00% | 70.10% | 10,000 | 6,000 | 3,000 | 9,000 | 1,000 |
广东雪榕 | 100.00% | 59.22% | 15,000 | 4,030 | 5,000 | 9,030 | 5,97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之一
1、公司名称: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3、注册地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三十一路
4、法定代表人:龙鹏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春高榕100%股权
7、经营范围:蔬菜和食用菌的种植、加工、批发、零售;食用菌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经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长春高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35,384.77 | 32,189.47 |
负债总额 | 27,039.65 | 22,563.59 |
净资产 | 8,345.12 | 9,625.88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1-9月 |
营业收入 | 23,788.66 | 18,732.13 |
营业利润 | 827.97 | 1,245.58 |
净利润 | 823.76 | 1,199.19 |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9、长春高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之二
1、公司名称:广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4日
3、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片区科技大道南旁
4、法定代表人:龙鹏
5、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广东雪榕100%股权
7、经营范围:在生物科技、食用菌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用菌的种植、加工(分包装)、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广东雪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47,287.48 | 53,900.91 |
负债总额 | 9,538.93 | 31,919.06 |
净资产 | 37,748.55 | 21,981.85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1-9月 |
营业收入 | 46,659.32 | 29,946.72 |
营业利润 | 8,944.79 | 793.53 |
净利润 | 8,944.92 | 793.53 |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9、广东雪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3、债务人: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额保证额度: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3、债务人:广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本金余额: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1)《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最
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7、保证期间: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为370,545.4万元(其中包括67,000万泰铢,以2024年3月末汇率折算)(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161,247.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6%、99.18%。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长春高榕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广东雪榕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