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关于陆勇先生代行董事长及郑伟东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陆勇先生代行董事长及郑伟东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勇萍先生被永登县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陆勇先生代行董事长及郑伟东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勇萍先生因被留置不能正常履行董事长及总经理的相关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推举并授权在杨勇萍先生不能正常履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期间,由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陆勇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含履行杨勇萍先生在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并决定由公司一级合伙人、基地总监兼设备总监郑伟东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正常,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有权机关对公司的任何调查或者配合调查文件,暂未知悉留置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