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2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4年11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杨勇萍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议事效率,提请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2024年11月4日,杨勇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341,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3%。杨勇萍先生提出增加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提案时间、程序以及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30,现场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①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雪榕生物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拟为子公司成都雪榕向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2.00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上述议案1.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3、上述议案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3:30至1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雪榕生物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3),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8、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人:顾永康、茅丽华。
(3)联系电话:021-37198681 传真:021-37198897
(4)邮箱:xrtz@xuerong.com
9、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5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11 投票简称:雪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拟为子公司成都雪榕向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1-37198897)到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邮政编码:20140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