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 年5 月23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 一年。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关于变更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华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马建萍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 字注册会计师、唐若云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海成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 年度审计服务。因大华内部人员工作调整,现委派王胤 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若云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伟 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年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胤先生:于2014 年3 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7 年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3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 2025 年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 家 次。
公司年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伟先生:于2010 年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 年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2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9 年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 家次。
2、诚信记录
王胤先生和陈伟先生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大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 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 不会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