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或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