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钱苏晋先生拟向公司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
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体现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