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特定专利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中技所”)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等一系列业务(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发行规模3000万元,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3200万元(含利息),中关
村担保对业务合作金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签署、修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将特定专利许可予中技所并接受中技所对特定专利再许可,公司以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中技所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等,并由中技所在许可协议项下对公司的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对公司在本项目项下债务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项目的具体交易条款、特定专利、业务合作金额、业务合作期限等要素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以公司与中技所、中关村担保最终签署的本项目交易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