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崔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