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