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结 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珠宝文化产业园20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崔霞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7人,代表股 份32,42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21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77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88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64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321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64人,代表股份4,83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4179%。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 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2382%;反对84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84%; 弃权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4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839%;反对84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45%;弃权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6%。
(二)审议并通过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2413%;反对84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53%; 弃权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46%;反对84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38%;弃权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6%。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1947%;反对8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32%; 弃权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924%;反对8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37%;弃权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9%。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3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2700%;反对8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6%; 弃权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69%;反对8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15%;弃权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6%。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 1944%;反对8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17%; 弃权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944%;反对8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17%;弃权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9%。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2413%;反对84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53%; 弃权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46%;反对84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38%;弃权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1950%;反对8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9%; 弃权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944%;反对8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17%;弃权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9%。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7.2413%;反对8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6%; 弃权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46%;反对8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15%;弃权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 五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