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有效期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该额度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持有的未到期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相应增加。公司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同时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待开应付票据、票据融资等业务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2、票据池业务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开立保函、信用证等融资方式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时,合作银行可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不超过5,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不超过5,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