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久之洋(300516)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作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构建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构建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建立更科学的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调动公司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构建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修订依据充分,修订后的报告更能反映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状况,有利于公司及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序号董事姓名签名
1王延章
2王永新
3刘铁根
4余 洋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