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17  久之洋(300516)公司公告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永新、刘铁根、余洋(独立董事王延章未能取得联系),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就公司变更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公司发展需要,原财务总监洪普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经总经理洪普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聘任吴昌仁(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吴昌仁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吴昌仁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吴昌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与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吴昌仁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

吴昌仁简历

吴昌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5年生,本科,会计学专业,正高级会计师。1996年进入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从事财务工作,先后担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财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计划与财务部副主任、计划与财务部财务处处长,曾获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青年岗位技术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干部,湖北省军民融合办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23年6月调入公司工作,负责公司证券业务及财务管理业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昌仁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序号董事姓名签名
1王延章
2王永新
3刘铁根
4余 洋

2023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