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14  久之洋(3005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于同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邵哲明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郭良贤为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如下人员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郭良贤郭良贤、邵哲明、洪 普、余 洋、高彦伟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王永新王永新、沈永良、郭良贤、余 洋、刘铁根
提名委员会余 洋余 洋、邵哲明、童东风、刘铁根、王永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铁根刘铁根、邵哲明、沈永良、王永新、余 洋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洪普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熊涛、李洪涛、郭晓东、王红勇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昌仁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时兼任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昌仁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从业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能够胜任相关岗位;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还提交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在关联董事洪普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岸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