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2、本次调整前“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1.53元/股
3、本次调整后“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1.50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5号)核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及结果
1、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将于2023年5月29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票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前转股价-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即:P1=P0-D =11.53-0.026=11.50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海波转债”转股价格为11.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