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2  海波重科(30051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3-060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3、合同的履行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月16日。

4、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签订了《友联运河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钢箱梁采购合同》、《友联运河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钢箱梁安装分包合同》,合计合同金额为144,899,608.5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9,50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邹建刚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澄阳路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进出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

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基础地质勘查;水文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房地产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物业管理;交通设施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与公司发生过业务合作(沧浪新城景观人行桥建设项目钢箱梁、钢桁架工程采购及安装,合同金额46,162,125.18元;永方路(城北西路—阳澄湖西路)道路工程二标段钢箱梁采购及安装,合同金额15,114,684元;扬明路—沙苑路—缤特力路(跨沪宁高速)工程钢箱梁工程采购及安装,合同金额21,700,000元;珠泾路(跨沪宁高速)工程钢箱梁工程采购及安装,合同金额17,787,500元。

3、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省首家获得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市政行业甲级、建筑设计甲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的“双特三甲”民营企业,拥有特、一、二级资质20余项,资质结构齐全。成功建造了以苏州中心、苏州现代传媒广场、苏州东环南延高架桥、524国道改扩建工程、苏州轨道交通S1线、苏州东汇公园下穿护城河隧道工程、南京青奥馆、淮安金融中心、无锡新沟河水利枢纽工程、西安渭北工业园、郑州绿都、融创住宅群、越南海阳电厂、加拿大五台山仿唐式大殿工程等为代表的享誉国内外的一系列知名工程,获得詹天佑奖2项、鲁班奖15项、国家优质工程21项、华

夏建设科学技术奖3项,以及各类省市级工程类奖数百项。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较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一:

1、合同名称:友联运河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钢箱梁采购合同。

2、工程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3、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月16日。

4、签约合同总价(含税):101,429,695.50元人民币。

5、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6、付款方式及比例: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材料预付款(乙方需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钢箱梁制作经建设方、监理方、甲方验收合格且具备出厂发运条件前,乙方向甲方申请材料结算,(附试验检测资料,原材质保资料、工序资料,工程量计算书),待甲方收到建设方工程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双方签字确认结算金额的60%;钢箱梁安装并完成环缝焊接,项目验收通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双方签字确认结算金额的80%;项目整体验收通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双方签字确认结算金额的90%;乙方完成合同范围内钢结构专项工程所有工作,经建设方、监理方、甲方验收合格并工程移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双方签字确认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无息付清。(使用转账、银行承兑等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合同二:

1、合同名称:友联运河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钢箱梁安装分包合同。

2、工程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3、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月16日。

4、签约合同总价(含税):43,469,913元人民币。

5、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分包人需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钢箱梁制作经发包人、监理方、承包人验收合格且具备出厂发运条件前,分包人向承包人申请计量,(附试验检测资料,原材质保资料、工序资料,工程量计算书),待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工程款后,支付至分包人签字确认计量金额60%;钢箱梁安装并完成环缝焊接,专项项目验收通车后,承包人支付至分包人签字确认计量金额80%;项目整体验收通车后,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至确认计量金额的90%;分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钢结构所有工作,经发包人、监理方、承包人验收合格并工程移交后承包人支付至双方签字确认计量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期满且整体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满两年后一个月无息付清。(以上支付节点均不计息)。

7、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2、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3、本合同的签订是公司进一步深入道路桥梁钢结构制造、安装领域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六、合同审议程序

本公告所披露的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友联运河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钢箱梁采购合同》

2、《友联运河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钢箱梁安装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