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5  海波重科(30051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4-045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3、合同的履行期限:以甲方正式要求的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4、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签订了《中山东环C段北岸施工处钢箱梁及叠合梁制造运输及配合安装合同》、《中山东环C段南岸施工处钢箱梁及叠合梁制造运输及配合安装合同》,合计合同金额为89,712,431.46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36,489.631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刚亮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42号

经营范围:承包境内外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机电工程、道路养护工程、城市轨道工程、海洋工程、机场工程、

环保工程、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咨询(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以及配套设备、材料、构件的生产、经营、销售、安装及仓储;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及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业投资、开发、经营;投资咨询(不含期货、证劵);自有房屋租赁;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实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的汽车、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和租赁;钢结构制作、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许可证方可经营),从事国内沿海普通货物运输、海上拖带及与海洋工程相关的专业服务(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与公司发生过业务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元)
1中山坦洲大道项目叠合梁(钢结构部分)制造、运输及配合安装专业分包合同33,596,040.00
2中山东环B段项目叠合梁(钢结构部分)制造、运输及配合安装专业分包合同55,207,999.38

3、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工程施工、设计、养护、投资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港航、市政、建筑、铁路工程总承包资质,累计在国内广东、广西、上海、浙江、江西、湖北、福建等16个省市和柬埔寨、刚果(金)、越南、马来西亚等11个国家承建工程项目。公司在杭州湾大桥、港珠澳大桥等工程建设中获得多项国家科技进步奖、发明专利和工法,是中国交通建设“十大桥梁英雄团队”“全国百强建筑企业”“全国公路建设百家诚信企业”“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入选国务院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较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一:

1、合同名称:中山东环C段北岸施工处钢箱梁及叠合梁制造运输及配合安装合同。

2、工程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3、履行期限:以甲方正式要求的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4、签约合同总价(含税):37,301,113.45元人民币。

5、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工作范围: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按合同附件一《工作量清单》所列分项工程和工作内容及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工作量清单》中未列明的工作内容均已涵盖在其中。

7、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格为暂定总价,按工程进度进行结算。

8、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合同二:

1、合同名称:中山东环C段南岸施工处钢箱梁及叠合梁制造运输及配合安装合同。

2、工程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3、履行期限:以甲方正式要求的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4、签约合同总价(含税):52,411,318.01元人民币。

5、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工作范围: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按合同附件一《工作量清单》所列分项工程和工作内容及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工作量清单》中未列明的工作内容均已涵盖在其中。

7、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格为暂定总价,按工程进度进行结算。

8、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2、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3、上述合同的签订是公司进一步深入道路桥梁钢结构制造、安装领域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五、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六、合同审议程序

本公告所披露的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中山东环C段北岸施工处钢箱梁及叠合梁制造运输及配合安装合同》

2、《中山东环C段南岸施工处钢箱梁及叠合梁制造运输及配合安装合同》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