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关于实施利润分配期间海波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9-18  海波重科(300517)公司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利润分配期间海波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2、转股期限:2021年6月8日至2026年12月1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4 年9月24日至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85号”文核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5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波转债”,债券代码“123080”,转股期限自2021年6月8日至2026年12月1日。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200,384,79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522,200股后的 197,862,5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2元(含税)。公司将于近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章第三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如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的,或者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总额

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公司应在可转债暂停转股后及时办理权益分派事宜,并及时申请可转债于除权除息日恢复转股”,及根据《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为保证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顺利实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海波转债”将自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暂停转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海波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