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1-05  新迅达(300518)公司公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公告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新迅达 公告编号:2024-064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向具有竞争优势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以落实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的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投资和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壹仟万元(¥6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于2024年10月31日经过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的具体期限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授信额度申请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31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公告2024年11月4日,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融资协议》及《最高额抵押合同》。

二、 《最高额融资协议》主要内容

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陆仟壹佰伍拾贰万叁仟叁佰伍拾元整(¥61,523,350元)(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兴业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最高融资额度有效期限:2024年11月04日至2026年04月30日止融资形式:各类本外币借款、拆借、贸易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开证、信托收据、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和进口押汇等)、银行承兑汇票票款、票据贴现款项、票据回购、担保(包括独立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以及备用信用证等)等融资业务。

三、 《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抵押人: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抵押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一)主债权:

1.抵押额度有效期内,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

2.抵押额度有效期内,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3.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抵押权人对债务人的下列债权,双方协商同意转入本合同抵押担保的债权:

(1)合同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桂G00155209贷2024第11618号;签署日期:2024年01月29日。

(2)合同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桂G00155209贷2024第

11551号;签署日期:2024年01月18日。

(3)合同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桂G00155209贷2023第11176号;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二)抵押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陆仟壹佰伍拾贰万叁仟叁佰伍拾元整(¥61,523,350元)

(三)抵押额度有效期:2024年11月04日至2026年04月30日止

(四)抵押担保范围:

1.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权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权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2.本合同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的抵押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

3.在抵押额度有效期内抵押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抵押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抵押权人垫款等行为发生的抵押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纳入本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抵押物:为公司自有不动产,清单如下:

序号所有人处所面积(㎡)产权证号码
1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2501262.11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44098号
2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2502319.93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44101号
3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2503262.25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44090号
4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2504288.70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44081号
5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2505366.12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44114号
6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2506288.70粤(2024)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44109号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本次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协议》及《最高额抵押合同》,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最高额融资协议》;

2、《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