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审核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31  新光药业(300519)公司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核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孙筑平 裘飞君 俞小春

2023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