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关于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24年8月修订)》实施,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两个单元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薪资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按月考核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有效期内,新增的高级管理人员按本薪酬方案执行。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