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上海念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4  科大国创(300520)公司公告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证券代码:300520

上海念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

目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6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成就情况 ....... 8(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10

(四)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 10

(五)结论性意见 ...... 11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咨询方式 ...... 12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科大国创:指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科大国创2021

年激励计划:指《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4. 股本总额: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

6. 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7.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8.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的期间。

9. 归属: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

象账户的行为。

10. 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

的获益条件。

11. 归属日: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

必须为交易日。

12.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3.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4.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5.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6. 公司章程:指《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7.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19. 元:指人民币元。

二、声明

除非另有说明,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科大国创提供,科大国创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和作废处理事项对科大国创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科大国创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并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并相应修订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9、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10、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成就情况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29日,授予部分于2023年9月30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序号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4注:1、当期业绩完成率(R)指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或当期净利润完成率中的较高者 2、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当期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当期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当期净利润完成率=当期净利润实际增长率/当期净利润目标增长率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832号),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240,012.74万元,考核基数为127,593.24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为88.11%,2022年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为105%,故2022年营业收入完成率为83.91%,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0.8。
52022及2023年度: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系数×个人层面系数。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9人,其中1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6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1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32万股;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72万股;无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9月29日

2、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9.04万股

3、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8人

4、授予价格:7.59元/股(调整后)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本期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科大国创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四)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6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0.8,相应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38万股由公司作废;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本期不能完全归属,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8万股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数量(万股)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李飞

李飞董事、副总经理12.5324.0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7人)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7人)110.526.0423.57%

合计(18人)

合计(18人)12329.0423.61%

8.46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归属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念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经 办 人:朱艳康慧联系邮箱:zhuyan@new-turn.com.cn

kanghui@new-turn.com.cn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南泉北路429号泰康保险大厦(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念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盖章页)

上海念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