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外,并通过公司内网公布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6日,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或提出异议。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等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