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4-03  科大国创(300520)公司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公司董事史兴领先生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史兴领先生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范围,且其卖出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发生于其知晓内幕信息之前。史兴领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就其减持公司股份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自查期间,公司另有6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上市及基于各自对二级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拟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在股票买入行为,系公司在执行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该回购方案尚在实施中;自查期间,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7%,回购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基于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的回购计划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