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3年7月19日;
2、首次授予部分实际归属人数为655名,实际归属数量为1,260.6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归属前,下同)的1.71%;预留授予部分实际归属人数为67名,实际归属数量为143.13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同时获授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故本次合计归属人数为715人,合计归属数量为1,403.7669万股;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19日,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4、授予价格:25.56元/股(调整前)。
5、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0.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万股。
6、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期限制性股票的可归属期间将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5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0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76人,预留150.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相应报告。
2、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9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0年12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2月25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6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万股。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1月5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770名激励对象授予1,298.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30日,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
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6、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56元/股调整为12.05元/股,首次授予部分数量由1,298.80万股调整为2,727.4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数量由150.00万股调整为315.00万股。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86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分别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1.131万股、9.9834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合计作废71.1144万股,经上述作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770名调整为684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27.48万股调整为2,666.349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84名调整为74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5.00万股调整为305.0166万股;因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84名,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9.90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预留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4名,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5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可归属的1.4112万股限制性股票,故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679名,实际归属数量为798.493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可归属的0.2205万股限制性股票,故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73名,实际归属数量为91.2845万股,公司对上述已满足归属条件但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经上述归属及作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为1,866.4443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剩余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为213.5116万股。
8、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8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分别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7.4302万股、4.263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合计作废
31.6932万股,经上述作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84名调整为65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1,866.4443万股调整为1,839.014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74名调整为68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
213.5116万股调整为209.2486万股。
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656名激励对象拟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0.86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预留授予部分68名激励对象拟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57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9、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在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议案后,在归属日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588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经上述作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56名调整为655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
1,839.0141万股调整为1,838.426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仍为68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仍为209.248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经上述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股票数量为1,050.529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股票数量为
119.5706万股。
10、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05元/股调整为9.99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1,838.4261万股调整为2,206.1113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209.2486万股调整为251.098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经上述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股票数量为1,260.63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股票数量为
143.4847万股。
11、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可归属的0.3528万股限制性股票。故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655名,实际归属数量为1,260.63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67名,实际归属数量为143.1319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自《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首次授予期间,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6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数量由1,300.00万股调整为1,298.8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76名调整为770名。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70名激励对象授予1,298.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授予情况如下(调整前):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刘少华 | 董事、总经理 | 29.00 | 2.23% | 0.10% |
张奇 | 副总经理 | 11.40 | 0.88% | 0.04% |
林宏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15.00 | 1.15% | 0.05%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67人) | 1,243.40 | 95.73% | 4.43% | |
合计 | 1,298.80 | 100.00% | 4.63%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注2:张奇先生于2022年6月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控股子公司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林宏先生于2023年5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2、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30日,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授予情况如下(调整前):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预留部分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林宏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3.00 | 2.00% | 0.01%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83人) | 147.00 | 98.00% | 0.52% | |
合计 | 150.00 | 100.00% | 0.53%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注2:林宏先生于2023年5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因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由25.56元/股调整为12.05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98.80万股调整为2,727.4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0.00万股调整为315.00万股。
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前,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8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1.131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9834万股,本次合计作废71.114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经上述作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770名调整为684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27.48万股调整为2,666.349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84名调整为74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5.00万股调整为305.0166万股。
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3、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可归属的1.4112万股限制性股票,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679名,实际归属数量为798.493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可归属的0.2205万股限制性股票,故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73名,实际归属数量为91.2845万股,公司对上述已满足归属条件但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4、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前,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8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分别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7.4302万股、4.263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合计作废31.6932万股,经上述作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84名调整为65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1,866.4443万股调整为1,839.014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74名调整为68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213.5116万股调整为209.2486万股。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5、鉴于在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议案后,在归属日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588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经上述作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56名调整为655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1,839.0141万股调整为1,838.426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仍为68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仍为209.2486万股。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05元/股调整为9.99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1,838.4261万股调整为2,206.1113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归属数量由209.2486万股调整为251.0983万股。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7、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可归属的0.3528万股限制性股票,故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67名,实际归属数量为143.1319万股,公司对上述放弃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后,归属数量均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5日,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4月30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4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若遇非交易日,归属期将相应剔除非交易日。
2、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 归属条件 | 成就情况 |
1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2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3 |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1、首次授予的655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2、预留授予的68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4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17-2019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 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965.13万元,相比2017-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值7,810.28万元,增长率为194.04%,达到了业绩指标考核要求。 | ||||||
5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65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68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三)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2023-060)。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655名,实际归属数量为1,260.6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67名,实际归属数量为143.13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同时获授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故本次合计归属人数为715人,合计归属数量为1,403.7669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具体归属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1月5日
2、实际归属数量:1,260.6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
3、实际归属人数:655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9.9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归属日:2023年7月19日
7、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
姓名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
刘少华 | 董事、总经理 | 73.0800 | 29.2320 | 40.00% |
林宏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37.8000 | 15.1200 | 40.00%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53人) | 3,040.7076 | 1,216.2830 | 40.00% |
合计 | 3,151.5876 | 1,260.6350 | 40.00% |
注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的激励对象所对应的获授份额;
注2: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数量为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
8、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较公司已审议的可归属激励对象未发生变化,不涉及放弃权益。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4月30日
2、实际归属数量:143.13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3、实际归属人数:67人
4、授予价格:9.9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归属日:2023年7月19日
7、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
姓名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
林宏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7.5600 | 3.0240 | 40.00%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6人) | 350.2699 | 140.1079 | 40.00% | |
合计 | 357.8299 | 143.1319 | 40.00% |
注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的激励对象所对应的获授份额;
注2: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可归属数量为经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
8、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
在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可归属的0.3528万股限制性股票,故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67名,实际归属数量为143.1319万股,公司对上述放弃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四、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7月19日;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260.635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71%;
(三)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43.131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9%;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1日出具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05号),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7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715名激励对象认购款合计140,236,313.3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037,66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26,198,644.31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7月19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 139,027,156 | 18.89% | +355,320 | 139,382,476 | 18.58% |
高管锁定股 | 139,027,156 | 18.89% | +355,320 | 139,382,476 | 18.58%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7,060,075 | 81.11% | +13,682,349 | 610,742,424 | 81.42% |
三、股份总数 | 736,087,231 | 100.00% | +14,037,669 | 750,124,900 | 100.00% |
注1:本次变动前股份数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份数,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36,087,231股增加至750,124,900股,用最新股本计算的2023年第一季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0779元/股,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尚待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后实施归属。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05号);
8、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