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8月12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2023年8月)》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3年8月29日(周二)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