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展期的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展期的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航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展期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展期前质押到期日 | 展期后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陈航 | 是 | 7,968,000 | 6.30% | 1.06% | 是(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3年12月6日 | 2024年12月6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偿还借款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陈航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展期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展期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陈航 | 126,447,904 | 16.83% | 44,323,700 | 44,323,700 | 35.05% | 5.90% | 44,323,700 | 100.00% | 57,230,205 | 69.69% |
注: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质押展期是基于陈航先生的自身资金需求,陈航先生具备履约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的情形;
2、公司将持续关注陈航先生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