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8月3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锁定期即将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等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本公司股票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取得的公司股票,截至2022年12月28日,本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受让及二级市场股份购买,本持股计划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4,387,55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98%。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实施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因此,本持股计划持股数增加4,877,51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9,265,0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锁定期满后的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处置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本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就上述期间的规定发生变化,以新的规定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产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若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发生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予以审议。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