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2日14: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董事、副总经理叶章明先生、郑小慧先生及福州市长乐区数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福建博思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福建博思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0.00%。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叶章明先生拟持有福建博思数据技术有限公司30%股份,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博思智慧信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人工智能产业园项目二期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项目建成完工后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用于人工智能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贷款额度人民币22,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人全权与银行协商、签订与此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