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的进展公告
一、资产抵押贷款的基本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博思智慧信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智慧信息”)以其持有的产业园二期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项目建成完工后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用于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贷款额度人民币22,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二、资产抵押贷款的进展情况
近日,博思智慧信息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并将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现将本次签订协议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8581400559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负责人 | 王良杰 |
成立日期 | 1990年4月14日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6、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上级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上级行授权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1)借款规模:人民币22,500万元整
(2)借款期限:10年,自2024年4月22日至2034年4月22日止
(3)借款用途:用于博思人工智能产业园二期项目开发建设
2、抵押合同
(1)抵押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抵押人:福建博思智慧信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3)抵押物:产业园二期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项目建成完工后的房产
(4)抵押担保范围: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抵押期限:10年
三、备查文件
1、博思智慧信息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博思智慧信息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