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等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6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的数据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陈航 | 126,447,904 | 16.81% |
2 |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 59,659,892 | 7.93% |
3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29,265,067 | 3.89% |
4 | 鹏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鹏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18,971,060 | 2.52% |
5 | 肖勇 | 17,779,288 | 2.36%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 郑升尉 | 12,372,304 | 1.64% |
7 | 毛时敏 | 10,975,370 | 1.46%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957,884 | 1.46% |
9 | 叶章明 | 8,282,895 | 1.10% |
10 | 余双兴 | 8,263,288 | 1.10% |
注1: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2024年6月27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注2: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下同。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 |
1 |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 59,659,892 | 9.71% |
2 | 陈航 | 31,611,976 | 5.15% |
3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29,265,067 | 4.77% |
4 | 鹏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鹏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18,971,060 | 3.09%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957,884 | 1.78% |
6 | 余双兴 | 8,263,288 | 1.35% |
7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31组合 | 7,476,361 | 1.22% |
8 | 陆怡琼 | 7,220,440 | 1.18% |
9 | 卓勇 | 6,252,582 | 1.02% |
10 | 何小梅 | 6,167,005 | 1.00% |
注1:持股数量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以公司2024年6月27日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基数计算,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注2: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589,240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1.24%,在全体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原排第7位,上
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已剔除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将全体无限售条件股东排名中的第11名股东列示其中,作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第10名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