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所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潘研先生、莫英岗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同时,我们充分了解了潘研先生、莫英岗先生的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潘研先生、莫英岗先生均具备担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潘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莫英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杜俊娟、黄雷、陈旋旋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