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中潜1: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2-10  中潜退(3005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185 证券简称:R中潜1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年8月1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7月18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临朐县人民法院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披露了《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了《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告内容为: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收到临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3)鲁 0724 执2593 号)。公司与张振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2023)鲁0724民初404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3年10月08日立案。”

原借款合同下抵押物为公司名下“中潜大厦”物业资产,在抵押物价值足够覆盖债务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张振东不同意执行借款抵押物“中潜大厦”物业资产,向法院提出执行公司持有的江苏瑞智中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智中和”)51%股权,公司就执行顺序问题向法院提出强烈的反对和抗议,在向法院多次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暂未继续强制执行。

公司再次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法院送达的(2025)鲁0724执恢45号《执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张振东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张振东重新申请恢复执行公司持有的瑞智中和51%股权。同时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检索到:2025年1月20日,法院在“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了股权拍卖信息,将于2025年2月21日10时至2025年2月22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经公司管理层前往当地法院持续沟通、协商,法院已同意于2025年2月8日中止该拍卖行为,并在“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了中止股权拍卖信息。详情见于2023年10月16日披露的《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的《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详情见于2023年10月16日披露的《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的《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张振东向临朐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司持有的瑞智中和51%股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执行情况

张振东向临朐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司持有的瑞智中和51%股权。2023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3)鲁0724执2593号《执

(二)其他进展

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等材料,张振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5)鲁0724执恢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张振东重新申请恢复执行公司持有的瑞智中和51%股权。

2025年1月20日,法院在“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了股权拍卖信息,将于2025年2月21日10时至2025年2月22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2025年2月8日,法院在“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了中止股权拍卖信息。

公司已就执行顺序问题向法院多次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撤销执行公司持有的瑞智中和51%股权,重新审议执行决定,在公司未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应优先拍卖借款抵押物“中潜大厦”物业资产。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就执行顺序问题向法院多次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撤销执行公司持有的瑞智中和51%股权,重新审议执行决定,在公司未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应优先拍卖借款抵押物“中潜大厦”物业资产。

该执行标的资产“瑞智中和”是公司重要核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主营业务唯一的经营实体,丧失其股权将对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执行标的资产“瑞智中和”是公司重要核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主营业务唯一的经营实体,丧失其股权将对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如该标的被执行,公司将失去业务经营能力,导致公司出现财务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如该标的被执行,公司将失去业务经营能力,导致公司出现财务风险。

公司于2024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了《中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纾困方案的议案》,公司一直努力通过处置部分股权及同步借款的方式进行纾困。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中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处置中潜大厦纾困方案的议案》,公司一直努力通过处置中潜大厦进行纾困以维持生存及发展。在张振东向法院申请执行公司持有的瑞智中和股权51%后,公司已就执行顺序问题向法院多次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撤销并重新审议执行决定,同时向相关部门反应问题,以求得解决。公司已安排管理层前往当地法院、有关部门持续沟通、协商解决办法,2025年2月8日法院已中止股权拍卖,公司再次提起的执行异议申请尚在受理中。公司在持续寻找自救方法并寻求相关部门支持,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但最终结果依然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提示全体股东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在持续寻找自救方法并寻求相关部门支持,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但最终结果依然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提示全体股东注意投资风险。

1、《临朐县人民法院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瑞智中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中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瑞智中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司法拍卖 - 阿里资产》。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