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3-032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510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73,170,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5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35,329,8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9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7,840,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31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5,195,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1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5,194,8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156%。
3.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085,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6%;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议案2.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085,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6%;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3.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085,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6%;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4.00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085,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6%;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4%;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议案5.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085,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6%;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6.00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423,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08%;反对2,746,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48,9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981%;反对2,746,8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7.00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085,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6%;
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议案8.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1,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5403%;反对826,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45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1,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5403%;反对826,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45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9.00 《2023年度投资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423,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08%;反对2,746,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48,9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981%;反对2,746,8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085,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6%;反对8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罗运红律师、夏凯昕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