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关于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户账户的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户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于近日注销了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结项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宜可豁免履行审议程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16年7月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70.00万股,发行股价为每股人民币6.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248,000.00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6,1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609,433.97元)后的余款人民币722,148,000.00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8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年7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2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壁市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壁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应急交通装备赤壁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以及除承销费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以及除承销费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1 | 应急交通装备赤壁产业园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壁市体育路支行 | 17695401040004558 | 2022年已销户 |
2 | 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 42050117000800000526 | 本次销户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4年3月10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
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 | 20,443.80 | 20,992.21 (含利息收入) | 102.68% | 0.00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4年3月10日为截止日,出具了《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0193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在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后开始启动专户销户工作。公司财务人员在办理专户销户过程中,该专户收到一笔32.19元的银行利息,公司将该笔32.19元的银行利息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于4月3日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