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13  中船应急(3005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4-030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48;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2.转股期限:2020年10月16日至2026年4月9日

3.转股价格:8.86元/股

4.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86元/股的85%,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预计将可能触发“应急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按照《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公开发行了8,189,3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18,931,2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债券简称“应急转债”,债券代码“123048”。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4月1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0月16日)起至可转换

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4月9日)止。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应急转债”自2020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90元/股。

(1)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963,186,5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2355元(含税)。应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90元/股调整为8.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21日起生效。

(2)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963,221,4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0172元(含税)。应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88元/股调整为8.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9日起生效。

(3)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963,237,1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518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499,245.78元(含税)。因本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较小,经计算,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后,应急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转股价格仍为8.86元/股。

(四)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急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应急转债”本次共回售10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应急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86元/股的85%,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预计将可能触发“应急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应急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敬请查阅公司2020年4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