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6  幸福蓝海(300528)公司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6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8号28幢(仙林南大科学园智慧园6号C栋3楼)公司C310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任桐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98,658,7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31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8,415,3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25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4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924,6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8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681,2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1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43,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5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03,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反对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9,4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126%;反对5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朱东律师、杨珂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