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幸福蓝海(300528)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并就相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了解。依据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李华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教育背景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李华先生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王会金、郑国华、冷凇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