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10:00在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8号28幢(仙林南大科学园智慧园6号C栋3楼)公司C310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任桐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