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健帆生物(3005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29证券简称:健帆生物公告编号:2023-043
债券代码:123117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董凡先生(董事长)、雷雯女士、唐先敏女士、曾凯先生、李峰先生、谢庆武先生

2、独立董事:郭国庆先生、徐焱军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温志浩先生

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且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第五届董事会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董凡董凡、温志浩、郭国庆
2审计委员会徐焱军徐焱军、董凡、温志浩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温志浩温志浩、董凡、徐焱军
4提名委员会郭国庆郭国庆、董凡、徐焱军

第五届董事会各委员会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彭小红先生(监事会主席)、沈莹娟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陈耀红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如下:

总经理:董凡先生

副总经理:唐先敏女士、曾凯先生、吴爱军先生、李得志先生

财务总监:廖雪云女士

董事会秘书:黄聪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6-3619693

传真:0756-3619373电子邮箱:IR@jafron.com通讯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98号邮政邮编:519085

六、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张广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亦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张广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60,687股,其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其持有的股份,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崔松宁先生、周凌宏先生、杨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其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崔松宁先生、周凌宏先生、杨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公司监事方丽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方丽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96,105股,其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其持有的股份,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因任期届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Caroline Xiaokui Jin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截至本公告日,Caroline Xiaokui Jin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届满离任后,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以上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董凡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1992年至1999年在珠海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营销及管理工作,1999年进入本公司负责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社会职务:广东省政协委员、珠海市人大代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珠海市工商联主席、珠海市总商会会长。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珠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曾获评“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广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珠海十大英才”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董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5,131,867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与公司董事雷雯女士存在关联关系外(董凡先生与雷雯女士为夫妻关系),董凡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董凡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雷雯女士: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历。先后在中国平安、AIG旗下美亚财产保险公司等公司任职。2002年至2012年历任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市场部经理、核保部经理、珠海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现为珠海健福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雷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雷雯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凡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雷雯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雷雯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唐先敏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成都体育学院运动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丽珠集团丽珠保健品厂、美国西尔药厂,从事营销工作。1999年8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办事处经理、大区经理、事业部副总监、市场总监。曾获得珠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珠海市“三八”红旗手、2021年再次获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2023年获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唐先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416,425股。唐先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唐先敏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曾凯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工业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进入本公司,历任采购供应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人事行政中心总监、生产总监,2021年获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曾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2,03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曾凯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李峰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珠海丽珠集团丽珠医用生物材料厂总经理助理、销售部经理,珠海丽拓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市场策划部经理。2010年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截至本公告日,李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0,808股。李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李峰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谢庆武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学位。2007年进入本公司,历任产品经理、销售大区经理、市场部经理、市场中心总监、医学市场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2017年获评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现任公司国际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谢庆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简历:

1、郭国庆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第七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屇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屇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曾兼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市场营销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市场营销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顾问,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兼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郭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温志浩先生: 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工程硕士,生物医学工程教授,医疗器械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科研部主任、省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授、医疗器械学院副院长,兼任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温志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徐焱军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2003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10年获暨南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18年University of Wisconsin-Eau Claire访问学者。历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质量管理员、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3年7月至今任职于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现任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专硕及培训中心主任,兼任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焱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彭小红先生: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东省委党校本科学历、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主任助理、担任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管理顾问。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日,彭小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沈莹娟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理工学院本科学历,江苏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学历。2011年加入公司,历任计划管理专员、制度流程专员、劳资科副科长、战略研究员等职务,现任公司战略研究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沈莹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陈耀红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山东省庆云县司法局、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2013年至今任公司法务部主管,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耀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陈耀红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公司总经理董凡先生、副总经理唐先敏女士及曾凯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2、吴爱军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白求恩军医学院毕业。历任北京军区某部队卫生队长兼主治医师、团党委常委、后勤处长兼后勤党委书记。历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办公室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管理司研究监督处处长。自2020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战略官。

截至本公告日,吴爱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2,0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吴爱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李得志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北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技术部经理、生产总监、质量总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曾获珠海市自主创新促进奖、珠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珠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得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64,877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李得志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廖雪云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商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暨南大学企业管理高级研修课程在读。2006年进入本公司,历任会计部主管、会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自2022年6月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日,廖雪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6,0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黄聪女士: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任职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6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19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黄聪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2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黄聪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