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529 |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 公告编号:2023-101 |
债券代码:123117 |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17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698,113.2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8,301,886.79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3,759,216.98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994,542,669.8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442C00045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以前年度 使用金额 | 本报告期 使用金额 | 累计使用金额 | |
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 血液净化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 531,286,177.68 | 32,069,845.47 | 563,356,023.15 |
湖北健帆血液透析粉液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103,454,841.59 | 0.00 | 103,454,841.59 | |
学术推广及营销升级项目 | 116,999,935.00 | 0.00 | 116,999,935.00 | |
合 计 | 751,740,954.27 | 32,069,845.47 | 783,810,799.74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994,542,669.81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783,810,799.74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4,563,663.65 |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 25,243,859.43 |
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 | 221,412,065.85 |
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 221,412,065.85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 | 9550880018717700128 | 活期 | 221,408,722.68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500002297 | 活期 | 3,343.17 |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琴分行 | 20061023000000651 | 活期 | 0.00 | 已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 | 44353401040018460 | 活期 | 0.00 | 已注销 |
合 计 | 221,412,065.8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7月7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9,318,731.1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34,688.68元(不含增值税),共计299,653,419.80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了《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442C013969号),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7月15日对预先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完成置换。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1日、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湖北健帆血液透析粉液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及“学术推广及营销升级项目”已于2022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56.36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5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466.93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人民币12.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9日
附件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
募集资金总额 | 99,454.2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06.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381.0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血液净化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 否 | 76,254.27 | 76,254.27 | 3,206.98 | 56,335.60 | 73.88% | 2023.12.31 | 不适用 | 否 | |
2、湖北健帆血液透析粉液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1,500.00 | 11,500.00 | - | 10,345.48 | 89.96% | 2022.12.31 | 不适用 | 否 | |
3、学术推广及营销升级项目 | 否 | 11,700.00 | 11,700.00 | - | 11,699.99 | 100.00% | 2022.12.31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 | 99,454.27 | 99,454.27 | 3,206.98 | 78,381.08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因上述血液净化产品产能扩建项目、湖北健帆血液透析粉液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同时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进度略有放缓。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进行调整,调整后日期分别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9,318,731.1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34,688.68元(不含增值税),共计299,653,419.80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健帆血液透析粉液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学术推广及营销升级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其中,“学术推广及营销升级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 |
控制及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再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一定利息收入,故而项目投资进度未达100%,节余募集资金总额1,456.36万元。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1日、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5月15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使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