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2  健帆生物(300529)公司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血液净化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截至2024年1月2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17号”文核准,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0.00元,扣除应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98,113.21元后,余额人民币998,301,886.79元已于2021年6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保荐及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不含增值税金额3,759,216.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4,542,669.81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2021年6月30日出具了《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2C000452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协议要求履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备注
1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9550880018717700128血液净化产品产能扩建项目本次 注销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89070078801500002297本次 注销

2、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血液净化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截至2024年1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1,000.90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

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至此,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投项目均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账户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