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关于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 锁定期已于2024年9月1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当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955,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成交总金额为10,613.24万元人民币(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21.35元/股。上述股票按照公司《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等有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完成购买之日起计算(即2023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草案的相关规定,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权益,分两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例分别为50%和50%;其中,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至2025年,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至2027年。因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导致持有人各批次未能归属的激励基金出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归属于公司。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自筹资金部分对应份额的收益不受考核结果影响。因离职而导致其失去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持有人,须提前退出本员工持股计划,其所持份按照草案的相关约定作退出处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完成购买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完成全部权益归属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