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志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达志科技(300530)公司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1月7日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1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3月30日审议通过: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9、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1、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2、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13、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14、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15、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议案;1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1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1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2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6月10日审议通过: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新产品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6月28日审议通过:1、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三次修订稿)的议案;6、关于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8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9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1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12月6日审议通过: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产线项目(1.8GWh和1.3GWh)的议案;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
(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四次修订稿)的议案;9、关于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1、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2、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13、关于核实《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有效落实。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以及相关报备文件等资料,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22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及其他专项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