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湃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 (2024年1月1日) (万元) | 报告期 新增占用金额 (2024年半年度) (万元) | 报告期 偿还总金额 (2024年半年度) (万元) | 期末余额 (2024年6月30日) (万元)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万元) | 预计 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万元) | 预计偿还时间 (月份) |
衡阳弘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一年以内 | 代付电费 | 58.73 | 50.28 | 109.00 | 0 | 0 | |||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因衡阳祁东县归阳工业园整体规划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租赁弘新建设的厂房与衡阳弘电所使用的厂房共用一个变压器。电力部门只对变压器设置一个计量点,即一个变压器只配有一块电表,因此不能分户头。2023年7月开始交纳电费时由湖南领湃先整体交付,后由湖南领湃与衡阳弘电进行分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衡阳弘电非经营性往来款58.73万元,衡阳弘电已于2024年3月偿还;报告期内,因衡阳弘电个别月份未及时缴纳电费以及电力局划扣电费和出具电费分割单与缴纳电费存在时间差,导致报告期存在新增发生额50.28万元,前述金额已于2024年5月全部偿还完毕。2023年度日最高余额为58.73万元,2023年度最高余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55%。2024年度日最高余额为90.41万元,2024年度日最高余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44%,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84%。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本报告期末,前述金额已全部偿还完毕。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涉及的应收衡阳弘电非经营性往来款已经全部偿还,并采用衡阳弘电向电费账户预缴电费的方式,避免后续造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