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减资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度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2)。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5,975,100股,其中330,200股为2021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021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330,200股。
上述股份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8,226,125股变更为327,895,925股。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2月5日之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6楼证券部
邮编:518057
联系人:乔思琪
联系电话:0755-22673923
3.其它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回购和注销事项,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