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4年2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10.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5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510,985.89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年2月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9,824,120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