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通知》。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6楼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GUO SONG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321,078,965股,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6,738,965股(已剔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数 4,340,000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4人,代表股份106,701,67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23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0,479,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7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1人,代表股 份16,221,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3人,代表股份16,222,46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1人,代表 股份16,221,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2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72,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105%;反对6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7%; 弃权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93,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27%;反对6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9%;弃权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81,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187%;反对6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9%; 弃权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602,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63%;反对6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7%;弃权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中进行了述职。
\[提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22,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638%;反对6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7%; 弃权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43,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57%;反对66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23%;弃权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提案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18,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593%;反对6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0%; 弃权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38,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61%;反对67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34%;弃权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提案 5.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19,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610%;反对6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13%; 弃权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40,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972%;反对67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23%;弃权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提案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96,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391%;反对6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9%; 弃权1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17,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529%;反对6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52%;弃权1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
提案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11,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535%;反对67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9%; 弃权1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32,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479%;反对6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57%;弃权1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4%。
提案8.00 《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88,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320%;反对6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1%; 弃权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09,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61%;反对69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23%;弃权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文翰、张丽梅律师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