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际: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2  今天国际(300532)公司公告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证券代码:300532 证券简称:今天国际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

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1人(其中,预留授予对象19人,首次授予对象22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19.70万股(其中,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80万股,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239.7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04%

3、授予价格:7.28元/股(调整后)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累计为319.70万股(其中,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80万股,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39.7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和2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73,232,424股的3.6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00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93%,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预留授予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3%,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70元(调整前),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70元(调整前)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3人(调整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9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张小麒副董事长、总裁10010.00%0.37%
曾巍巍董事、副总裁606.00%0.22%
梁建平副总裁606.00%0.22%
刘成凯副总裁606.00%0.22%
杨金平副总裁、董事会秘书505.00%0.18%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47047.00%1.72%
人员(18人)
预留部分20020%0.73%
合计1,000100%3.66%

预留部分具体如下:

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刘俏中国财务总监202.00%0.0658%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人)18018.00%0.5924%
合计20020.00%0.6582%

说明: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1-2022年两年累计经审计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2021-2023年三年累计经审计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

如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划分为4个等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核结果 (S)S≥9090>S≥8080>S≥60S<6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额度。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5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12月27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6、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向2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12月27日向19 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说明
2021年5月13日7.70元/股800万股23人首次授予
2021年12月27日7.70元/股200万股19人预留授予
合计-1,000万股42人-

上述授予价格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7.58元/股。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首次授予数量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1万股,作废后首次授予数量累计为799万股,首次授予人数为22人。公司已于2022年6月2日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的登记手续,截至目前已登记319.6万股。预留部分200万股尚未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历次变动情况

1、价格历史变动情况

2021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不低于5.1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5.06元/股。公司以控制股份支付费用为前提,授权公司董事会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2022年5月24日,公司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7.70元/股调整为7.58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5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7.58元/股调整为7.28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数量历史变动情况

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万股由公司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董事会作废。原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3人调整为2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万股调整为799万股,作废1万股;原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变,仍为19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200万股。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不低于5.1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5.06元/股。公司以控制股份支付费用为前提,授权公司董事会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5月24日,公司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7.70元/股调整为7.58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5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7.58元/股调整为7.28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万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原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3人调整为2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数量由800万股调整为799万股,作废1万股;原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变,仍为19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200万股。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累计为319.70万股(其中,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80万股,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39.7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和2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董事张小麒先生、梁建平先生、曾巍巍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7日,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5月13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6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2日。

2、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1)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1,598,000,089.36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额度。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9人,202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100%,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万股。

(2)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1-2022年两年累计经审计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8,000,089.36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2,795,727.47元。则公司2021-2022年两年累计经审计营业收入为4,010,795,816.83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额度。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2人,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100%,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9.70万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和2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无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智慧物流·智能制造系统提供商100%。2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无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期不存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情形。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12月27日

2、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80万股

3、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9人

4、预留授予价格:7.28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刘俏财务总监2084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人)1807240%
合计2008040%

(二)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5月13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39.70万股

3、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22人

4、首次授予价格:7.28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张小麒副董事长、总裁1003030%
梁建平董事、副总裁601830%
曾巍巍董事、副总裁601830%
刘成凯副总裁601830%
杨金平副总裁、董事会秘书50153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7人)469140.730%
合计799239.730%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激励对象已作废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三)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或放弃权益的处理方法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9.70万股。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登记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及2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239.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19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19.70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经公司自查,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张小麒、梁建平、曾巍巍、刘成凯、杨金平、刘俏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319.70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07,034,301股增加至310,231,301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归属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等手续;

2、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前述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